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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業務公告
序號 標題 發布單位
1 為維護國人飲酒安全,自114年2月26日起,進口產自土耳其之蒸餾酒及再製酒改列為逐批衛生查驗。 菸酒管理組
2 自114年7月1日起,進口酒精度低於2%之葡萄酒,未檢附其甲醇含量之酒品衛生證明文件者,採逐批查驗 菸酒管理組
3 業者輸入酒品前應確認符合我國「酒類衛生標準」規定 菸酒管理組
4 自即日起暫停受理日本宝酒造株式会社公告回收之「松竹梅白壁蔵『澪(みお)』PREMIUM〈ROSE〉」(300毫升及750毫升)酒品查驗申請,以維護國人飲酒安全。 菸酒管理組
5 新增進口未變性酒精貨品進口核准函(含同意書)下載功能及完成線上申請系統雙語化 菸酒管理組
6 酒品成分含有「紅木螞蟻」者屬劣酒,不得輸入 菸酒管理組
7 未經查驗輻射合格之日本主要核災區酒品,不得進口 菸酒管理組
8 財政部關務署公告修正2項關港貿XML訊息建置指引及Schema(NX301_DNNX5105) 菸酒管理組
9 解除進口俄羅斯啤酒之逐批查驗措施 菸酒管理組
10 進口酒類檢驗收費基準表 菸酒管理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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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共 4 頁,35 筆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