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標題 | 發布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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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為維護國人飲酒安全,自114年2月26日起,進口產自土耳其之蒸餾酒及再製酒改列為逐批衛生查驗。 | 菸酒管理組 |
2 | 自114年7月1日起,進口酒精度低於2%之葡萄酒,未檢附其甲醇含量之酒品衛生證明文件者,採逐批查驗 | 菸酒管理組 |
3 | 業者輸入酒品前應確認符合我國「酒類衛生標準」規定 | 菸酒管理組 |
4 | 自即日起暫停受理日本宝酒造株式会社公告回收之「松竹梅白壁蔵『澪(みお)』PREMIUM〈ROSE〉」(300毫升及750毫升)酒品查驗申請,以維護國人飲酒安全。 | 菸酒管理組 |
5 | 新增進口未變性酒精貨品進口核准函(含同意書)下載功能及完成線上申請系統雙語化 | 菸酒管理組 |
6 | 酒品成分含有「紅木螞蟻」者屬劣酒,不得輸入 | 菸酒管理組 |
7 | 未經查驗輻射合格之日本主要核災區酒品,不得進口 | 菸酒管理組 |
8 | 財政部關務署公告修正2項關港貿XML訊息建置指引及Schema(NX301_DNNX5105) | 菸酒管理組 |
9 | 解除進口俄羅斯啤酒之逐批查驗措施 | 菸酒管理組 |
10 | 進口酒類檢驗收費基準表 | 菸酒管理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