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公告自115年2月1日起CCC2404.11.00.00-5「含菸葉或複合菸葉之以非燃燒方式吸入之產品」等2項貨品之輸入規定代號「501」修正為「516」,及修正CCC2404.11.00.00-5「含菸葉或複合菸葉之以非燃燒方式吸入之產品」等48項貨品輸入規定代號「463」內容,並列入「海關協助查核輸入貨品表」。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公告自115年2月1日起CCC2404.11.00.00-5「含菸葉或複合菸葉之以非燃燒方式吸入之產品」等2項貨品之輸入規定代號「501」修正為「516」,及修正CCC2404.11.00.00-5「含菸葉或複合菸葉之以非燃燒方式吸入之產品」等48項貨品輸入規定代號「463」內容,並列入「海關協助查核輸入貨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