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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7年度起,進口酒類衛生查驗檢驗業務由基隆關進口酒類檢驗室統一辦理
  財政部國庫署與財政部關務署合作於基隆關建置之進口酒類檢驗室於本(106)年4月1日正式運作,開始執行基隆關進口酒類衛生檢驗(甲醇、鉛、二氧化硫、酒精度等項目),並自本年7月1日起擴大範圍至臺北關。自明(107)年1月1日起,臺中關及高雄關之進口酒類衛生查驗檢驗案件,亦將統由該檢驗室辦理。
  財政部國庫署表示,臺中關及高雄關進口酒類衛生檢驗案件,原由海關協助取樣,再寄送至屏東縣檢驗中心檢驗,未來統由基隆關檢驗,由海關取樣後逕送基隆關檢驗,節省宅配收樣集貨、聯繫及待送時間,可縮短整體查驗時間,節省業者倉租成本,並提升檢驗及通關效率。
                                     


聯絡人: 林科長明德
聯絡電話: (02)23979491#520
發布日期:106-12-21 更新日期:106-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