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於111.1.1起施行「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註冊管理規定」,自111.3.11起變更註冊方式,僅能書面申請,並透過食藥署兩岸食安協議窗口遞交中方審查。如製酒業者規劃輸銷酒品至中國大陸,可至下列網站下載申請相關書表:
(1)食藥署食品輸銷衛生安全整合管理平台(https://fes.fda.gov.tw/index)。
(2)食藥署相關新聞稿(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4&id=28409)。
中國大陸於111.1.1起施行「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註冊管理規定」,自111.3.11起變更註冊方式,僅能書面申請,並透過食藥署兩岸食安協議窗口遞交中方審查。如製酒業者規劃輸銷酒品至中國大陸,可至下列網站下載申請相關書表:
(1)食藥署食品輸銷衛生安全整合管理平台(https://fes.fda.gov.tw/index)。
(2)食藥署相關新聞稿(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4&id=28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