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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機關儘速辦理111年度經費賸餘待納庫款繳庫及通報作業。

行政院業於112年4月20日第3852次院會通過「11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請有經費賸餘待納庫款之機關,依規定儘速辦理解繳及通報作業。

說明:
  一、依據「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財務收支處理注意事項」第15點及第16點規定辦理。
  二、請儘速辦理經費賸餘待納庫款之繳庫作業,並於每月10日前至本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nta.gov.tw)/ 業務導覽/國庫支付業務/支付業務專區/支付作業查詢專區(適用Chrome)/國庫支付業務查詢專區/23.經費賸餘待納庫款通報作業項下,辦理上月收繳情形通報作業,並至全數繳清或年度結束為止。
  三、通報作業流程,請參閱「經費賸餘待納庫款及應繳回國庫款通報作業操作手冊」。

聯絡電話:(02)23957500-105呂小姐
 

發布單位:支付管理組 發布日期:112-05-08 更新日期:112-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