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維護各機關電子郵件信箱接收國庫支付相關資訊安全,本署建置旨揭e化清查及維護機制,自110年8月起由系統每年(8月1日,遇假日順延)定期產出各機關向本署申請接收國庫支付相關訊息之電子郵件信箱資料,並發送電子郵件及運用國庫電子支付系統(未實施國庫電子支付作業之機關,僅發送電子郵件),通知各機關配合辦理清查、維護及將清查情形回復本署;倘逾15個工作日未回復,本署將依前揭方式發送催辦通知。
二、各機關接到本署系統上開通知,請指派專責人員辦理該等電子郵件信箱清查、維護及將清查情形回復本署。相關系統操作手冊如附件。本署聯絡電話:(02)23957500轉101〜118,(049)2359131轉112、116、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