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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品成分含有「紅木螞蟻」者屬劣酒,不得輸入

「紅木螞蟻」非屬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原料整合平臺所列可供食用之昆蟲及其來源製取之原料,爰以「紅木螞蟻」產製之酒品,不符酒類衛生標準第5條第2款規定,應屬劣酒,不得輸入。

發布單位:菸酒管理組 發布日期:111-07-25 更新日期:111-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