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公庫法第8條及中央政府各機關專戶管理辦法規定,中央政府各機關得專戶存管款項,計有:
(一) 依法律、條約、協定、命令、契約或遺囑所定應專戶存管之特種基金。但營業基金、信託基金不在此限。
(二) 各機關歲入以外依法令所定應專戶存管之其他公款及保管款項。
(三) 未納入集中支付作業之經費款項。
為加強中央政府各機關專戶管理,本署就各機關開設專戶申請,專戶存管款項是否符合專戶存管條件,及是否存放於機關當地之國庫經辦行等事項審核。
公庫法(連結至國庫法規-公庫法)
中央政府各機關專戶管理辦法(連結至國庫法規-中央政府各機關專戶管理辦法)
國庫機關專戶申辦書表及填寫範例(連結至表單下載-國庫機關專戶申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