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作業說明
一、民眾捐款屬指定用途者,請逕洽該用途有關機關受理(例如:衛生福利部之社會救助捐款、教育部之弱勢學生捐款等);若未指定用途,供國庫統收統支之用者,捐款方式如下:
(一)持國庫繳款書至國庫經辦行繳款(現金或即期支票),免手續費(國庫繳款書範例、國庫繳款書產製及使用說明詳附件1、2)。
(二)至銀行、農漁會、信用合作社或郵局等金融機構辦理匯款,手續費依各金融機構收費標準計收(匯款申請書填寫範例詳附件3)。
匯款申請書填寫資料 | |||
解款行(收款行) | 帳號(14碼) | 戶名 | 匯款種類 |
中央銀行國庫局 | 10171001017003 | 財政部國庫署一般捐獻戶 | 公庫匯款 |
(三)e-Bill全國繳費網 使用晶片金融卡至e-Bill全國繳費網或行動裝置開啟「e-Bill全國繳費網App」以台灣行動支付(台灣Pay)行動金融卡(須完成註冊綁卡程序),選擇「政府機關相關費用」項下「國庫款項費用」,輸入以下資料進行繳款。每筆手續費8元(操作說明詳附件4、5)。
e-Bill全國繳費網填寫資料 | |||
繳庫帳號(14碼) | 銷帳編號 | 款項金額 | 身分證號(或統編) |
10171001017003 | 註1 | 註2 | 註3 |
註1、銷帳編號為10碼數字,請輸入可聯絡之手機或含區碼市話號碼(例如:0933***333、022322**00)。
註2、款項金額,請詳e-Bill全國繳費網頁面之「繳費限額」公告。
註3、繳款人為個人者,請輸入身分證字號(含英文字母);為公司行號者,請輸入統一編號。
(四)QR Code 使用行動裝置開啟「台灣行動支付(台灣Pay)App」或金融機構行動銀行App掃描繳款書QR Code,手機頁面即自動帶出繳庫帳號及銷帳編號等資訊,以行動金融卡或活期性帳戶繳款,每筆手續費8元。
二、未指定用途捐款國庫之繳款書收執聯第二聯及匯款單據即可作為報稅憑證。捐款人如需於綜合所得稅網路申報或查詢時自動帶入捐贈扣除額,請務必於繳款書備註欄或匯款申請書附言(備註)欄註記個人身分證字號(或公司行號統一編號)。以e-Bill全國繳費網或QR Code捐款者,請來電告知捐款資訊及提供身分證字號(或公司行號統一編號),以利上傳捐款資料至國稅局。
三、依公益勸募條例第6條暨同條例施行細則第6條規定,各級政府機關(構)接受外界主動捐贈,應定期辦理公開徵信,徵信內容包含捐贈者名稱或姓名、捐贈財物、捐贈年月及捐贈用途等事項。捐款人倘無公開姓名(或名稱)之意願,請於國庫繳款書繳款姓名後面或匯款申請書附言(備註)註明「不公開姓名(或名稱)」,亦可來電告知,本署將予去識別化處理。
四、如需進一步了解相關事宜,可電洽(02)2322-8000分機8397或8514詢問。
國庫經辦行通訊錄一覽表(連結至央行網站)
國庫收支應用書表條碼化Web版(繳款書登打網頁,需使用Google Chrome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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