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回首頁 網站導覽 English 常用問答 意見信箱 雙語詞彙 RSS
  • 字級大小
:::

退休人員專區

:::
字體小 icon 字體中 icon 字體大 icon 將資訊分享到Facebook 將資訊分享Line 將資訊以Email轉寄 將資訊分享到Twitter 將資訊分享到Plurk 彈窗列印設定
行政院106年7月3日院授人給字第10600502951號函修正退休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之規定,自106學年度第1學期(即106年8月1日)起生效。
『詳情請參閱附檔』


發布單位:人事室 發布日期:106-07-26 更新日期:106-07-26 點閱次數:2252

附件圖檔瀏覽

預覽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