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因應國家建設及政務推動,完成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財源籌措,經提報行政院會議討論通過核轉立法院審議,分述如下:
(1) 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入2兆8,623億元,歲出3兆350億元,歲入歲出差短1,727億元,加計債務還本1,265億元,融資需求2,992億元,規劃全數舉借債務支應。
(2) 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預算(114年度至116年度)歲出需求600億元,以舉借債務支應。
(3) 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預算(114年度至116年度)歲出需求5,447億元,以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4,444億元及舉借債務1,003億元支應。
(4) 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預算(114年度至119年度)歲出需求270億元,以舉借債務支應。
2.為確保國家安全與發展,賡續執行新式戰機採購特別預算(109年度至115年度)及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111年度至115年度),其中115年度歲出分別為398億元及293億元,均以舉借債務支應。
績效: 本部恪遵預算法、公共債務法及財政紀律法等規定,管控債務比率,115年底中央政府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占前3年度名目國內生產毛額(GDP)比率以預算數估計為26.6%(截至114年11月30日止債務比率實際數為24.3%),仍維持足夠財政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