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為因應國家建設及政務推動,完成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4期(112年度至113年度)特別預算財源籌措,分述如下:
(1) 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入2兆5,796億元,歲出2兆6,891億元,歲入歲出差短1,095億元,加計債務還本數1,110億元,融資需求2,205億元,規劃以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473億元及舉借債務1,732億元支應。
(2)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4期(112年度至113年度)特別預算歲出需求2,098億元,包括112年度1,043億元及113年度1,055億元,以舉借債務支應。
2. 為維護人民健康,並因應肺炎疫情對國內經濟、社會之衝擊,賡續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109年1月15日至112年6月30日),歲出規模8,393億元,以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300億元及舉借債務8,093億元支應。
3. 另為確保國家安全與發展,賡續執行新式戰機採購特別預算(109年度至115年度)及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111年度至115年度),其中112年度歲出分別為451億元及633億元,均以舉借債務支應。
4. 後疫情時期為強化整體國內經濟、社會韌性及應變能力,並讓經濟成果與全民共享,行政院通過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預算 (112年度至114年度)歲出編列3,799億元,以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3,799億元支應。
績效:
本部恪遵預算法、公共債務法及財政紀律法等規定,管控債務比率,112年底中央政府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占前3年度名目國內生產毛額(GDP)比率以預算數估計為30.7%(截至7月31日止債務比率實際數為27.2%),仍維持足夠財政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