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委託中央銀行於111年8月10日標售、8月15日發行增額「111甲7期」10年期公債新臺幣300億元,得標利率為1.192%,票面利率為年息1.250%,順利籌措融資財源。 修正「財政部優質酒類認證評審作業程序」第6點、第7點規定。(配合認證實務增列申請酒品變更案件類型) 指定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第5屆公益彩券發行機構,發行期間自中華民國113年1月1日起至122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