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財政部委託中央銀行於114年11月11日標售、11月14日發行「114甲11期」30年期公債新臺幣200億元,得標利率為1.490%,票面利率為年息1.375%,順利籌措融資財源。
2.修正「財政部優質酒類認證評審基準-其他再製酒類」,名稱並修正為「財政部優質酒類再製酒類認證評審基準」,以優化認證評審基準。
3.廢止「財政部優質酒類認證評審基準-水果再製酒類」,以優化認證評審基準。
1.財政部委託中央銀行於114年11月11日標售、11月14日發行「114甲11期」30年期公債新臺幣200億元,得標利率為1.490%,票面利率為年息1.375%,順利籌措融資財源。
2.修正「財政部優質酒類認證評審基準-其他再製酒類」,名稱並修正為「財政部優質酒類再製酒類認證評審基準」,以優化認證評審基準。
3.廢止「財政部優質酒類認證評審基準-水果再製酒類」,以優化認證評審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