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財政部委託中央銀行於111年11月8日標售、11月11日發行「111甲11期」30年期公債新臺幣300億元,得標利率為2.400%,票面利率為年息2.375%,順利籌措融資財源。
2.財政部委託中央銀行於111年11月15日標售、11月18日發行增額「111甲8期」5年期公債新臺幣250億元,得標利率為1.497%,票面利率為年息1.250%,順利籌措融資財源。
3.本部111年2月10日台財庫字第11003820240號函訂頒之「財政部第五屆公益彩券發行機構甄選會建置要點」,自即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