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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1月
  1. 財政部委託中央銀行於113年1月2日標售、1月5日發行「113甲1期」2年期公債新臺幣300億元,得標利率為1.150%,票面利率為年息1.125%,順利籌措融資財源。
  2. 財政部委託中央銀行於113年1月10日標售,1月11日發行「財113-1期」91天期國庫券新臺幣300億元,決標貼現利率為1.135%,順利籌措融資財源。
  3. 財政部委託中央銀行於 113 年 1 月 15 日標售、1 月 18 日發行「113 甲 2 期」20 年期公債新臺幣 300 億元,得標利率為1.388%,票面利率為年息 1.375%,順利籌措融資財源。
  4. 財政部委託中央銀行於113年1月24日標售、1月29日發行「113甲3期」 5年期公債新臺幣300億元,得標利率為1.193%,票面利率為年息1.125%,順利籌措融資財源。
  5. 財政部委託中央銀行於113年1月25日標售,1月26日發行「財113-2期」273天期國庫券新臺幣350億元,決標貼現利率為1.159%,順利籌措融資財源。
  6. 修正「財政部派任公民營事業機構負責人經理人董監事管理要點」第4點〔明定公務員經服務機關(構)、機關首長經上級機關(構)事先核准,得兼任財政部間接投資事業機構董監事,及本部各機關單位人員在符合相關規定下,得兼任所屬國營事業機構轉投資民營事業董監事〕。
發布單位:秘書室 發布日期:113-02-20 更新日期:113-02-20 點閱次數: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