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菸酒產銷秩序,降低私劣菸酒對菸酒市場及稅收所造成之衝擊,並保障消費者權益,本署自菸酒管理法實施後,已積極會同中央及地方相關查緝機關推動菸酒查緝業務,目前查緝法制面已建立相關查緝機制及查緝措施作為執行依據,惟因外界對查緝業務仍持續關注,提出提升查緝相關建議事項,為使查緝業務之執行更臻周全,爰整合中央及地方相關機關查緝資源,持續訂定108年度加強查緝私劣菸酒策進計畫(詳附件)據以推動。
「財政部108年加強查緝私劣菸酒策進計畫」所擬訂查緝措施,除落實執行「查緝走私菸品精進執行方案」,加強菸等之查核外,為防食安問題,已將市面販賣酒品衛生之抽檢及頻率列為查緝重點,透過產製業者自主檢驗、地方政府平時取樣檢驗及財政部複核檢驗等三重檢驗措施,維護消費者飲酒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