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健全地方財政,國庫署職掌地方財政之輔導及監督,除依「財政收支劃分法」及「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規定,撥付中央統籌分配稅款,挹注地方自有財源外,另為強化地方財政紀律及宣導開源節流措施,持續推動地方財政業務輔導方案,透過考核輔導、經驗分享及教育訓練等方式,以落實地方財政自我負責及健全地方財政運作。
為健全地方財政,國庫署職掌地方財政之輔導及監督,除依「財政收支劃分法」及「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規定,撥付中央統籌分配稅款,挹注地方自有財源外,另為強化地方財政紀律及宣導開源節流措施,持續推動地方財政業務輔導方案,透過考核輔導、經驗分享及教育訓練等方式,以落實地方財政自我負責及健全地方財政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