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表示,因近年政府施政得當帶動經濟成長,114年GDP較106年成長47.1%,總預算歲入歲出規模隨之成長,114年度總預算案歲入編列新臺幣(下同)3兆1,534億元,較106年度歲入決算數1兆9,298億元,增加1兆2,236億元,成長63.4%;另配合當前各項施政重點,114年度歲出編列3兆1,325億元,較106年度決算數1兆9,273億元,增加1兆2,052億元,成長62.5%,歲入成長率高於歲出成長率,量入為出的財政負責精神,顯示政府積極投入各項公共建設發展,亦能同時維持財政穩健。
每年歲入預算籌編期間,財政部綜合考量國內、外經濟情勢及經濟成長率,並參酌各稅目特性、近年實徵情形、稅制調整等因素,覈實推估編列歲入預算。惟年度預算籌編至預算執行時間落差近2年,期間可能發生國內、外經濟情勢變動或遇重大事件影響全球經濟發展,致稅收實徵數高(或低)於預算數,並無外界所稱藉由短估稅收,營造超徵假象問題。為期稅收估測更貼近實際,112年已成立「財政部稅收估測專案小組」,並將相關建議納入114年度各項稅收估測之參考,爰114年度稅課收入編列2兆7,740億元,係貼近經濟發展現況並核實編列。
近年基於國家基礎建設、國防安全、因應肺炎疫情等需要,採行擴張性財政政策,編列特別預算,以舉債支應;世界各國因應肺炎疫情,亦同採擴張性政策。特別預算舉債支應採分年或分期編列,實際預算編列係分散於各年度,非全數一次舉債。財政部辦理各年度總預算籌編作業時,均將各該年度特別預算舉債一併納入債務存量控管。鑑於擴張性財政政策挹注各項施政計畫執行所帶來的效益,將由後代子孫共享,如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其建設資產將留供後代,不是「債留曾孫」,是「建設留子孫」。
有關報載所稱114年度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將較目前增加8千餘億元並非事實,114年度中央政府一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預算案數6兆8,098億元,較113年度預算數(含追加預算案)6兆7,200億元,僅增加898億元。114年度總預算案尚待立法院審議,113年度總預算及部分特別預算已編列之舉債,受惠於近年稅課收入徵起情形良好,總預算並未舉債,爰債務未償餘額實際數將低於預算數,後續仍將審視稅收情形,審慎執行債務舉借。
此外,該部籌編總預算案時均依規定編列債務還本,114年度依法編列債務還本1,415億元,為自91年修正公共債務法增訂債務還本下限後,於預算編列階段創24年來預計還本新高。後續於當年度預算執行時,將審視歲入執行狀況,再依法增加債務還本,俾有效降低長期債務餘額。
財政部強調,國際間因各國經濟規模不同,衡量各國債務都以債務比率作為比較基準。近年雖債務金額略為上升,惟因經濟成長而使GDP大幅增長,我國長期債務比率自101年高峰之36.3%逐年下降,預估113年度長期債務預算數(含追加預算案)比率29.7%,截至113年7月底止實際數比率26.0%。對於我國財政表現,近年惠譽、穆迪及標準普爾三大國際信用評等機構將我國信用評等調升或給予正向評價,均肯定我國致力於審慎財政及債務管理,遵守財政紀律。另穆迪113年4月30日及惠譽113年8月14日均發布新聞稿表示我國債務水準優於同群組經濟體,肯定我國有效債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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