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回首頁 網站導覽 English 常用問答 意見信箱 雙語詞彙 RSS
  • 字級大小
:::
字體小 icon 字體中 icon 字體大 icon 將資訊分享到Facebook 將資訊分享Line 將資訊以Email轉寄 將資訊分享到Twitter 將資訊分享到Plurk 彈窗列印設定
財政部重申新版財劃法分配公式依法只有一種算式

    有關媒體報導臺中市盧市長秀燕今(16)日在議會答詢表示,新版財政收支劃分法(下稱財劃法)法條沒有錯誤,但算式有2種,如果採一道算式法,就有300多億元未分配,兩道算式就能全部分配一節,財政部說明,鑑於新版財劃法第16條之1明定普通統籌稅款90.5%分配本島直轄市及縣(市)(下稱市縣)及2.5%分配離島之計算公式,其分子按本島各市縣及離島分開計算,分母則規定按全部直轄市及縣(市)計算,致無法全數分配。鑑於分配公式之分母,文義上已明確規定按全部直轄市及縣(市)計算,尚無法逾越法律明文規定之文義範圍自為解釋,爰分母依法只能按全部直轄市及縣市計算,只有一種算式,其他變通之算式均與法律規定不符。至於無法分配之數額,本質上仍為普通統籌稅款,屬地方政府財源,中央不能移作他用,未來仍應透過修法程序解決。

 

附件:分配公式舉例說明

 

新聞稿聯絡人:科長羅瑞宏

聯絡電話:0918-011687

發布單位:財務規劃組 發布日期:114-09-16 更新日期:114-09-16 點閱次數: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