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媒體報導臺中市盧市長秀燕今(16)日在議會答詢表示,新版財政收支劃分法(下稱財劃法)法條沒有錯誤,但算式有2種,如果採一道算式法,就有300多億元未分配,兩道算式就能全部分配一節,財政部說明,鑑於新版財劃法第16條之1明定普通統籌稅款90.5%分配本島直轄市及縣(市)(下稱市縣)及2.5%分配離島之計算公式,其分子按本島各市縣及離島分開計算,分母則規定按全部直轄市及縣(市)計算,致無法全數分配。鑑於分配公式之分母,文義上已明確規定按全部直轄市及縣(市)計算,尚無法逾越法律明文規定之文義範圍自為解釋,爰分母依法只能按全部直轄市及縣市計算,只有一種算式,其他變通之算式均與法律規定不符。至於無法分配之數額,本質上仍為普通統籌稅款,屬地方政府財源,中央不能移作他用,未來仍應透過修法程序解決。
附件:分配公式舉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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