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相關媒體對於公股銀行人事之任命時序有相關錯誤報導,本部今日特別說明如下:
本部公股金融事業董事長及總經理派任,係本部依「財政部派任公民營事業機構負責人經理人董監事管理要點」規定辦理,通盤考量擬任人員品德能力及專業資歷,衡酌事業發展及政策任務推動需要,報經行政院核可後核派。
因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先前曾接獲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長葉光章相關檢舉函,內容涉及內部人員管理及業務營運等公司治理不當問題,經本部蘇部長告知此等檢舉內容後,葉光章即提出辭呈奉准,而關於上開檢舉事項,後續將為適切處置。
另,關於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陳董事長致全,係由本部蘇部長推薦,報請行政院核定後派任。而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陳董事長佩君更早於107年10月29日由前行政院賴院長核定擔任董事長一職,相關報導內容與事實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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