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回首頁 網站導覽 English 常用問答 意見信箱 雙語詞彙 RSS
  • 字級大小
:::
字體小 icon 字體中 icon 字體大 icon 將資訊分享到Facebook 將資訊分享Line 將資訊以Email轉寄 將資訊分享到Twitter 將資訊分享到Plurk 彈窗列印設定
109年國庫收受無人承認繼承遺產現金繳庫及民眾捐款情形

  財政部國庫署表示,109年國庫分別收到無人承認繼承遺產賸餘現金解繳國庫新臺幣(下同)1億7,575萬餘元及各界未指定用途捐款國庫523萬餘元,已全數供國家政務推動統籌運用。
  

  依財政部國庫署統計,109年全年計收到無人承認繼承遺產賸餘現金繳庫60件、1億7,575萬餘元,較108年39件、8,025萬餘元,增加21件、約9,550萬元;另各界主動捐款國庫且未指定用途款項,109年計收到126筆、523萬餘元,較108年82筆、182萬餘元,增加44筆、約341萬元(如附表)。
  

  依據民法第1185條規定,無人承認繼承之遺產,於民法第1178條所定公示催告期限屆滿,經清償債權並交付遺贈物後,如有賸餘,歸屬國庫。實務上,無人承認繼承遺產多由法院選任遺產管理人(如:律師、地政士、會計師等)代為處理,倘有賸餘現金,由該遺產管理人辦理繳庫事宜。
  

  另民眾主動捐款國庫款項,倘屬指定用途,係由業務主管機關辦理受贈及規劃運用;如未指定用途,則由財政部國庫署悉數歸入國庫,供國家政務推動統籌運用。上開109年未指定用途捐款國庫款項中,部分捐款者自103年度迄今持續捐款國庫,部分捐款者109年捐款次數多達10餘次,相關捐款訊息,財政部國庫署已依公益勸募條例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公開於該署網站最新消息。
  

  財政部國庫署對所有捐款者捐款支持政府施政,以及各遺產管理人本於服務精神,奔走協調遺產事務並順利完成繳庫,表示感謝。捐款及遺產管理人辦理繳庫相關作業說明,已登載於該署網站,歡迎查詢運用。

新聞稿聯絡人:科長李秀玉
聯絡電話:02-23228000分機8050

發布單位:庫務管理組 發布日期:110-03-03 更新日期:110-03-03 點閱次數: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