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113年公債定期適量發行計畫,財政部訂於113年11月12日委託中央銀行標售「113甲11期」公債新臺幣(下同) 200億元,年期為30年期,發行日期為113年11月15日,到期日為143年11月15日。
財政部國庫署表示,本次公債標售限由中央公債交易商參加投標。自103年度起中央公債交易商最低得標金額,依上年度公債發行金額之0.3%,訂為次年度最低得標金額下限。112年度公債發行金額為新臺幣4,780億元,以億元為單位,四捨五入,113年度每一交易商全年競標得標數額不得低於14億元,以維持競標機制;個人及其他法人機構請委託交易商以交易商名義參加投標。公債標售,採競標方式,依投標利率低於所訂底標利率較多者為優先,依次得標;得標者應繳價款依全部得標者所投最高利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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