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4年8月23日
發文字號:台財庫字第09400387303號
主旨:公告實施進口酒類查驗之時程。
依據:「進口酒類查驗辦法」第2條第4項規定。
公告事項:
(一)自95年1月1日起,查驗啤酒類、水果釀造酒類、穀類釀造酒類、其他釀造酒類。
(二)自95年7月1日起全面查驗所有進口酒類(即增加上述以外酒類)。
財政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4年8月23日
發文字號:台財庫字第09400387303號
主旨:公告實施進口酒類查驗之時程。
依據:「進口酒類查驗辦法」第2條第4項規定。
公告事項:
(一)自95年1月1日起,查驗啤酒類、水果釀造酒類、穀類釀造酒類、其他釀造酒類。
(二)自95年7月1日起全面查驗所有進口酒類(即增加上述以外酒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