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12時及下午2時至5時,國定例假日不開放。
服務地點: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樓檔案應用服務處所。
服務地點: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樓檔案應用服務處所。
檔案開放應用依據檔案法相關規定辦理。
依檔案法第18條規定,檔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各機關得拒絕申請:
(一)有關國家機密者。
(二)有關犯罪資料者。
(三)有關工商秘密者。
(四)有關學識技能檢定及資格審查之資料者。
(五)有關人事及薪資資料者。
(六)依法令或契約有保密之義務者。
(七)其他為維護公共利益或第三人之正當權益者。
(一)有關國家機密者。
(二)有關犯罪資料者。
(三)有關工商秘密者。
(四)有關學識技能檢定及資格審查之資料者。
(五)有關人事及薪資資料者。
(六)依法令或契約有保密之義務者。
(七)其他為維護公共利益或第三人之正當權益者。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在中華民國設籍之國民及其所設立之本國法人、團體。
(2)持有中華民國護照僑居國外之國民。
(3)外國人,以其本國法令未限制中華民國國民申請提供其政府資訊者為限。
另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及澳門居民,因不符政府資訊公開法第9條規定要件,不得申請應用機關檔案。
(資料來源:檔案管理局網站常見問答,法務部104年7月29日法律字第10403509360號函、法務部97年5月19日法律字第0970009804號函參照)
(2)持有中華民國護照僑居國外之國民。
(3)外國人,以其本國法令未限制中華民國國民申請提供其政府資訊者為限。
另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及澳門居民,因不符政府資訊公開法第9條規定要件,不得申請應用機關檔案。
(資料來源:檔案管理局網站常見問答,法務部104年7月29日法律字第10403509360號函、法務部97年5月19日法律字第0970009804號函參照)
可至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機關檔案目錄查詢網查詢各機關管有檔案目錄。
申請應用檔案以提供複製品為原則。核准應用之檔案如僅其中一部分有應限制公開或提供之情形,採分離原則,去除不得公開部分,就其他部分公開或提供。
本署業務承辦單位對於申請案件之准駁,應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但申請人申請應用之檔案如數量過多,無法於三十日內完成准駁時,本署得採分批審復。
對於不合規定程序、資料不全或要件不備者,應通知申請人於七日內補正,其准駁,依前項規定自補正之日起算;屆期不補正或不能補正者,逕行駁回之。
對於不合規定程序、資料不全或要件不備者,應通知申請人於七日內補正,其准駁,依前項規定自補正之日起算;屆期不補正或不能補正者,逕行駁回之。
依訴願法第4條及第14 條規定,民眾如不服機關准駁之決定,得自審核通知函送達翌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向其上級機關提起訴願。
請出示審核通知函、審核表及身分證明文件,並按約定時間至本署檔案應用服處所登記後,即可應用檔案。
一、申請人應用檔案,應保持檔案資料完整,並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添註、塗改、更換、抽取、圈點或污損檔案。
(二)拆散已裝訂完成之檔卷。
(三)以其他方法破壞或變更檔卷內容。如有發生上列情形者,本署得停止其閱覽、抄錄或複製;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該管檢察機關偵辦。
二、申請人進入檔案應用處所,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禁止飲食、吸菸、嚼檳榔、大聲喧嘩。
(二)不得破壞環境整潔。
(三)禁止攜帶原子筆、毛筆等易塗損檔案之工具。
(四)抄寫檔案時,以使用鉛筆、可攜式電腦或可攜式媒體為限。
(五)禁止擅自接用電源及連接本署網路系統。
(六)本署提供之應用器材須妥慎維護,不得破壞。
前項第四款可攜式電腦或可攜式媒體之使用,非經許可不得為之,並應遵守本署資訊安全政策相關規定;可攜式媒體使用前應經本署掃毒檢查。
三、應用檔案時,申請人有違反上述所列情形者,本署得停止其應用,並記錄之。情節重大者,得依法論處。
(一)添註、塗改、更換、抽取、圈點或污損檔案。
(二)拆散已裝訂完成之檔卷。
(三)以其他方法破壞或變更檔卷內容。如有發生上列情形者,本署得停止其閱覽、抄錄或複製;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該管檢察機關偵辦。
二、申請人進入檔案應用處所,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禁止飲食、吸菸、嚼檳榔、大聲喧嘩。
(二)不得破壞環境整潔。
(三)禁止攜帶原子筆、毛筆等易塗損檔案之工具。
(四)抄寫檔案時,以使用鉛筆、可攜式電腦或可攜式媒體為限。
(五)禁止擅自接用電源及連接本署網路系統。
(六)本署提供之應用器材須妥慎維護,不得破壞。
前項第四款可攜式電腦或可攜式媒體之使用,非經許可不得為之,並應遵守本署資訊安全政策相關規定;可攜式媒體使用前應經本署掃毒檢查。
三、應用檔案時,申請人有違反上述所列情形者,本署得停止其應用,並記錄之。情節重大者,得依法論處。
應用檔案而需陪同人員者,應事先申請並經核准後,始得進入檔案應用服務處所,陪同人員因非獨立申請人,無須另行付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