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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案件應注意事項

一、申請書及檢附書件規格:申請書可於「書表下載」項下下載使用,另可親臨向財政部國庫署菸酒管理組櫃檯索取。

二、填寫申請書時請詳閱各類型申請須知及申請書後附之填寫須知。

三、 繳費方式
方式1:
為便利菸酒業者繳納規費(審查費、證照費、許可費)及罰鍰,可逕至財政部國庫署「菸酒業者繳費專區」列印繳款單後,並選擇下列繳款方式之一進行繳費:

1.臺灣銀行各分行臨櫃繳款(免手續費)。

2.國庫經辦行臨櫃繳款(免手續費)。

3.便利商店現金繳納(每筆手續費8元,惟限繳納金額2萬元以下者)。

4.郵局代收(每筆手續費15元)。

5.自動櫃員機、網路銀行或網路ATM等方式轉帳(手續費依各金融機構收費標準)。

6.使用晶片金融卡至全國繳費網繳費(每筆手續費10元)。

7.使用活期(儲蓄)帳戶至財政部國庫署網站菸酒業者繳費專區繳費(每筆手續費10元)。

8.使用台灣Pay繳款,免手續費。

相關注意事項,請參照所印製繳款單背面之說明。

方式2:
(請依下列方式繳費,切勿使用匯票及現金袋)

請至金融機構或郵局,依不同費用類別,分別匯入下列戶名及帳號,同時務必於匯款憑條中的匯款人欄位處填入業者名稱:

 戶 名

帳 號
財政部國庫署—審查費 05171001018003 
財政部國庫署—證照費 05171001020003 
財政部國庫署—許可費 05171001059003 
備註:(1)解(受)款行:中央銀行國庫局【代號:0000022】。
           (2)匯款種類:請於匯款單上勾選「國(公)庫匯款」項目或加註「國(公)庫匯款」字樣。
           (3)手續費依各金額機構收費標準。

四、申請方式:

(一)一般菸酒製造業者及進口業者:

1.郵寄申請:請寄件至「116055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樓  財政部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申請業務。

2.親自送件:請送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樓財政部國庫署菸酒管理組櫃檯。

3.進口業者可採線上申辦方式辦理(網址:https://gaze.nta.gov.tw/dntmb/Imp_Attach.do)。

4.親自送件之受理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

(二)農民或原住民申請製酒者:請逕向當地縣市政府財政局(處)申請。

五、服務電話:(02)2322-8000轉7465~7471
               傳真:(02)2397-0990

發布日期:111-08-03 更新日期:112-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