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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提供菸酒進口業雙語許可執照便民措施,歡迎業者利用

為配合雙語國家政策,並協助菸酒進口業者拓銷業務,促進貿易交流,財政部自111年4月15日起推行,菸酒進口業者申請核(換、補)發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可選擇中英並列之雙語執照,且維持現行收費標準,不額外加收費用,歡迎多加利用。

發布單位:菸酒管理組 發布日期:112-08-28 更新日期:112-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