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各機關編製付款憑單之受款人金融機構存款帳戶資料時,應注意下列各項:
一、金融機構代號及名稱:金融機構代號應為7碼(金融機構代碼3碼+分支機構代碼4碼)、金融機構中文名稱應含分支機構名稱。
二、帳號:帳號長度碼數應小於等於14碼。
三、受款人:應填寫受款人於金融機構立戶之戶名,受款人與原始憑證名稱不符時,得在支出用途欄註記。
四、受款人如係在郵局立戶者,因其金融機構名稱及帳號填寫方式與其他金融機構略有不同,說明如下:
(一)金融機構代號及名稱:以其存款種類不同,區分為「7000021郵政存簿儲金」及「7000010郵政劃撥儲金」2種。
(二)帳號:郵政存簿儲金14碼(局號7碼+帳號7碼),郵政劃撥儲金8碼。
(三)另郵政存簿儲金帳號為「91」開頭之公教人員優惠存款或「93」開頭之聘僱人員離職儲金戶者,僅能以劃帳發薪方式存入員工帳戶,不得個別以「存帳」方式匯入此類帳戶。
一、金融機構代號及名稱:金融機構代號應為7碼(金融機構代碼3碼+分支機構代碼4碼)、金融機構中文名稱應含分支機構名稱。
二、帳號:帳號長度碼數應小於等於14碼。
三、受款人:應填寫受款人於金融機構立戶之戶名,受款人與原始憑證名稱不符時,得在支出用途欄註記。
四、受款人如係在郵局立戶者,因其金融機構名稱及帳號填寫方式與其他金融機構略有不同,說明如下:
(一)金融機構代號及名稱:以其存款種類不同,區分為「7000021郵政存簿儲金」及「7000010郵政劃撥儲金」2種。
(二)帳號:郵政存簿儲金14碼(局號7碼+帳號7碼),郵政劃撥儲金8碼。
(三)另郵政存簿儲金帳號為「91」開頭之公教人員優惠存款或「93」開頭之聘僱人員離職儲金戶者,僅能以劃帳發薪方式存入員工帳戶,不得個別以「存帳」方式匯入此類帳戶。
答:一、支用機關收到國庫署通知款項退回訊息時,應確實查明原因及回覆國庫署。退回資料置放於國庫署全球資訊網/業務導覽/國庫支付業務/支付業務專區/支付作業查詢專區(適用Chrome)/國庫支票暨匯款資料退回(匯)查詢項下查詢,各機關回覆方式有下列二種:
(一)網路方式:直接進入國庫署全球資訊網/業務導覽/國庫支付業務/支付業務專區/電子支付Web版(適用Chrome),於登錄答詢辦理事項及經簽證人員簽證後,傳送至國庫署。
(二)紙本方式:至國庫署網站列印「國庫支票暨匯款資料退回(匯)查詢處理回文單」,填妥答詢辦理事項及經簽證人員簽證後送回國庫署。
二、查證結果若屬受款人錯誤,應另行填送(傳送)支出收回書至國庫署,俾憑辦理款項收回作業。若於會計年度終了,國庫收支結束後,應傳送(填送)「逾會計年度受款人更正申請書」及「國庫支票暨匯款資料退回(匯)查詢處理回文單」至國庫署辦理改匯事宜。
三、為免影響付款時效,有關國庫匯款退匯之更正事項,請以「國庫支票暨匯款資料退回(匯)查詢處理回文單」回覆國庫署,勿以「更正委託書」辦理。
(一)網路方式:直接進入國庫署全球資訊網/業務導覽/國庫支付業務/支付業務專區/電子支付Web版(適用Chrome),於登錄答詢辦理事項及經簽證人員簽證後,傳送至國庫署。
(二)紙本方式:至國庫署網站列印「國庫支票暨匯款資料退回(匯)查詢處理回文單」,填妥答詢辦理事項及經簽證人員簽證後送回國庫署。
二、查證結果若屬受款人錯誤,應另行填送(傳送)支出收回書至國庫署,俾憑辦理款項收回作業。若於會計年度終了,國庫收支結束後,應傳送(填送)「逾會計年度受款人更正申請書」及「國庫支票暨匯款資料退回(匯)查詢處理回文單」至國庫署辦理改匯事宜。
三、為免影響付款時效,有關國庫匯款退匯之更正事項,請以「國庫支票暨匯款資料退回(匯)查詢處理回文單」回覆國庫署,勿以「更正委託書」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