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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公共建設財務規劃

 

強化公共建設財務規劃

一、靈活運用財務策略,創增計畫效益
        傳統上政府對於公共建設之興建,皆以編列預算或發行公債方式因應,導致政府財政負擔日益沉重,在此情況下,為因應政府重大公共建設政府籌措財源之需求,除延續傳統財源籌措方式辦理外,須以創新思維,強化公共建設興辦方式及財務策略,以減輕政府財政負擔、提升計畫財務效能,加速公共建設推動。例如,運用租稅增財源機制,將因公共建設進駐帶來地方增額稅收,轉化為建設財源。
        依行政院109年9月10日函修正「自償性公共建設預算制度實施方案」,公共建設計畫均應優先檢討以鼓勵民間投資為原則,如因性質特殊、民間財力無法獨立負擔或民間無意願投資之自償性計畫,始由政府辦理或參與投資,已在營運中之自償性公共建設,應本民營化原則。另自償性公共建設計畫之財源應秉持建設效益共享精神,本受益者付費原則及財務策略多元思維予以規劃。

強化公共建設財務規劃架構圖

強化公共建設財務規劃架構圖

二、賡續參與會審,提供財務面向意見
        107年5至7月配合國家發展委員會辦理108年度政府重大公共建設及前瞻基礎建設第2期(108年至109年)預算先期作業,就各部會所提計畫,為政府有限資源發揮最大效益,以總體政府財政健全立場,從計畫效益及對可能影響政府財政負擔等面向提出建議。另為提升各機關國際新知,已於106年及107年分別舉辦國際公共建設研習班及國際財政研習班,分享國際經驗作法。

發布單位:財務規劃組 發布日期:109-09-24 更新日期:109-09-24 點閱次數:10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