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委託中央銀行於109年10月8日標售、10月14日發行「109甲9期」10年期公債新臺幣300億元,得標利率為0.352%,票面利率為年息0.250%,順利籌措融資財源。 109年10月5日修正發布菸酒查緝及檢舉案件處理作業要點第6點、第19點之1、第45點規定,除第45點自110年1月1日生效外,自109年10月5日生效,並已落實行政罰法規範,遏止入境旅客違規攜帶超量菸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