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 - 國庫八十展風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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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庫帳房只此一家 別無分號 中央政府之公庫稱「國庫」,以財政部為主管機關,由財政部所屬國庫 署辦理國庫管理、債務舉借、還本及付息業務,會計帳務則由國庫署主計室 辦理。有別於其他機關主計單位辦理單位預算之主計事務,國庫署主計室負 責的國庫獨家帳務有那些呢? 獨家帳務之一 國庫出納會計 「國庫出納會計制度」為國庫收支執行與管理之準繩,國庫出納會計是 依據「國庫出納會計制度」辦理。最早於民國27年於財政部國庫司時期,即 曾設計國庫出納會計制度一種,民國35年國民政府修正公庫法,明定「公庫 之會計事務,由各該管公庫主管機關主辦會計人員辦理之;代理公庫之銀行 或郵政機關,關於代理公庫之會計事務亦同」,遂於民國36年由國民政府主 計處另行設計國庫出納會計制度,其後歷經多次修訂,現行制度為民國109年 所修訂。 民國36年及57年修訂之國庫出納會計制度                         經解密之七○年代編製的國庫財務狀況分析報告表 檔號:77/5106/1/3/4 貳、國庫八十風華      36年 由國民政府主計處核定施行      59年 因應實施國庫集中支付,重 加修訂。    68年 參照中央總會計制度體例, 重加修訂。       88年 因應電子化政府核辦業務, 重加修訂。      104年 順應國庫署與地區支付處整 併,國庫收支業務變動等, 重加修訂。    109年 因應修正會計法,普通公務 會計科目變動及實務需要修 訂附錄及報表。 25 獨家國庫帳房 珍稀特種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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