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業於本(110)年7月29日將10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及附冊函送中央政府各主管機關,爰請有應繳回國庫數及經費賸餘待納庫款尚未繳清之機關,依規定儘速辦理解繳及通報作業。
說明:
一、依據「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財務收支處理注意事項」第15點及第16點規定辦理。
二、請儘速辦理應繳回國庫數及經費賸餘待納庫款尚未繳清數之繳庫作業,並於每月10日前至本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nta.gov.tw)/業務導覽/國庫支付業務/支付業務專區/支付作業查詢專區(適用Chrome)/國庫支付業務查詢專區/23.經費賸餘待納庫款通報作業項下,辦理上月收繳情形通報作業,並至全數繳清或年度結束為止。
三、通報作業流程,請參閱「經費賸餘待納庫款及應繳回國庫款通報作業操作手冊」。
聯絡電話:(02)23957500-102俞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