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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日本福島等5縣酒品進口管制措施說明

財政部表示,自100年3月日本核災事件發生後,為防止污染酒品輸入,即對日本福島、群馬、茨城、栃木及千葉等5縣產製酒品採逐批檢測方式,委託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檢測,其結果須符合衛生福利部所訂「食品中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容許量標準」,始准進口。迄今檢測結果均為零輻射檢出,並已按月公布於財政部國庫署網站首頁之最新消息供外界查閱。

目前美國、歐盟各國等多數國家均已開放日本福島等核災區酒類進口,且無特別管制;部分國家(如韓國、俄羅斯)要求進口時需檢附輻射檢驗證明。我國仍未接受國外檢驗報告而採由我國官方機構逐批檢測之作法已較各國嚴謹,為保障國人飲酒安全,將持續對福島等5縣主要核災區進口酒類進行輻射逐批檢測。

新聞稿聯絡人:專門委員兼科長黃筱薇
聯絡電話:(02)23227455

發布單位:菸酒管理組 發布日期:111-02-09 更新日期:111-02-10